密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实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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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 密云区发改委 【发布时间】: 2017-12-18 13:12 
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》,区政府于2016年12月27日制定了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业水价改革方案(试行) 》。按照实施方案我区选取河南寨镇平头村作为试点村。具体做法是限额内(政府用水指导价)确定为0.5至1元/立方米,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在限额内自主协商确定执行水价。超限额用水(超额部分)除征收水资源费(大田作物水资源费0.08元/立方米,其他作物0.16元/立方米)外,执行惩罚性水价,统一按1.5元/立方米收取。该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,确定农业水费限额内按0.5元/立方米收取。
  从试点的情况看,通过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和农业水价改革,并没有增加农民实际负担。水费计收工作开展顺利,收取率达到100%。全村农业用水量下降50%,施肥量减少50%,实现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。改革后,实行专人负责灌溉和设施维护,确保了灌溉设施良性运行,杜绝了大水漫灌式的粗放用水,促进了农业节水,实现了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。
  农业水价改革使农民节水意识有效增强,通过计量手段的运用,再以合理的价格机制,增强了农民农业生产水成本的意识,对农业用水有了量的概念。使他们认识到水就是成本,就是资源,一定要有效利用,好好珍惜。建议在全区进一步推广。